四年的长安令任期届满之后,潘岳与妻子杨容姬再度回到了洛阳,不过这次除了夫妇二人与老仆李伯,他们还带回了在长安出生的爱女金鹿。由于对仕宦生涯已经感到厌倦,加上母亲邢夫人年老多病,潘岳辞掉了朝廷将他任命为博士的诏命,打算从此再不过问世事,与爱妻幼女悠游终老。
由于一向为官清廉,潘岳囊中并无多少积蓄,失去俸禄之后更是连在洛阳城内租房都负担不起。于是只好在潘家亲族的帮衬下,在洛阳城外的德宫里买了一块荒地,修筑房屋,开垦菜园,种植桃树,甚至还养了几只羊,以羊奶换取生活之资。
潘岳多年在外为官,母亲邢夫人一直由兄长潘释赡养。这次潘岳因母疾辞官后,便将邢夫人接来与自己同住,杨容姬更是日夜侍奉汤药,悉心照料,终于将邢夫人的身体调养过来,一切正如潘岳在新作《闲居赋》中所写的那样:“体以行知,药以劳宣,常膳载加,旧疴有痊。席长筵、列孙子,柳垂阴,车结轨。陆摘紫房,水挂赬鲤,或宴于林,或楔于泛,昆弟斑白,儿童稚齿。”——潘岳期盼多年的天伦之乐,如今终于算是实现了。
这一日,杨容姬陪邢夫人携带老仆李伯到城内拜访亲友,潘岳则与女儿金鹿留在家中。他到菜园里锄去了杂草,又割了草料洒进羊圈喂了羊,女儿金鹿则挎了一个小篮子,小鹿一样欢快地跟在潘岳身后,采了半篮子各色各样的野花。
等到家中杂事忙完,潘岳便坐在桃树下的竹席上,微笑着看金鹿把采来的野花捧成一捧,一股脑儿洒在了潘岳的衣襟上。
“爹爹,爹爹,这些花都叫什么名字呀?”四岁的小女孩爬上潘岳膝头,眉眼弯弯,笑着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小乳牙。
潘岳好不容易有了这个女儿,自然是有求必应,一手将金鹿搂在怀中,一手拈起衣襟上一朵黄心白瓣的小花:“这是蓬草。因为刮风的时候茎叶时常在半空飞旋,又称为‘飞蓬’。《诗经·卫风》里说:‘自伯之东,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就是说思念故人,以至于头乱得如同飞蓬一样……”
“为什么思念故人就不梳洗呢?要是娘看见,肯定骂他是个大懒虫。”金鹿把一朵蓬草花插在潘岳的鬓边,嘻嘻地笑着。
潘岳宠溺地捏了捏女儿凝脂般的小脸,没有多加解释。“岂无膏沐,谁适为容?”这种美人独居、知音寥落、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苦楚,希望他的金鹿永远不要经历才好。
“这朵花最漂亮,它叫什么?”四岁的女孩没有追问下去,注意力很快转移到一朵粉红色的硕大花朵上。她双手捧着那朵花,凑到潘岳面前,笑容比花朵更加娇艳:“爹爹,爹爹,告诉我嘛。”
“这是木槿花,上古时期又叫做‘舜’。”潘岳将花朵簪在了女儿的小圆髻上,粉红的花朵显得那张小脸越晶莹如雪,灿然如画。
金鹿抬起小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头上的花,轻轻晃了晃脑袋:“爹爹,我戴着好看吗?”
“好看,爹爹的女儿,自然最好看。”潘岳满怀骄傲地在金鹿脸颊上轻轻亲了亲,又坐直了身子道,“《诗经》里也有关于这种花的句子:‘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就是说女子不仅要有花朵一样的美丽,还要有让人钦慕的德行……”
“爹爹好厉害,什么花都能说出诗来。”金鹿还小,没有心思听潘岳讲什么德行,自顾把那些花儿捧起,一股脑儿都抛在了潘岳头上,咯咯地笑了起来。
“又胡闹了。”潘岳无奈地嗔怪了一声,任由金鹿把掉落的花朵一次次抛回他头上,直到女儿闹够了,才伸手拂下头上花瓣,却蓦地被溅上了一点冰凉。他抬头看了看天,现乌云不知什么时候已聚拢起来,头顶黑压压的一片,连忙站起身收拾竹席,带着金鹿回屋内避雨。
夏日的雨积蓄良久,来势汹汹,不一会儿便从零星雨点变成了倾盆大雨。金鹿看着密集的雨丝十分有趣,便偷偷跑出去站在屋檐下,伸手去接成串滴落的水珠。
“小心淋湿了,快回来!”潘岳不放心地唤道。
“在屋里也会湿,我知道的!”金鹿转过头,调皮地朝潘岳嘟了嘟嘴。
仿佛为了回应女孩儿的话,滴答一声,一颗硕大的水珠从屋顶落下,将潘岳的棉布单衫洇出一片大大的水痕。他连忙退开一步仰头望去,果然现房顶的茅草抵挡不住磅礴的雨势,已经开始漏雨了。
根据以往的经验,最初的水滴很快就会演变为淋漓的水帘,于是潘岳熟练地冲进厨房,搬出一堆锅碗瓢盆,一个个地安放在房间漏雨之处。
大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敲击声,原本笑嘻嘻跟在潘岳身后转来转去的金鹿一下子跳了起来:“肯定是阿婆和娘回来了,我去开门!”说着,一把抄起她那柄画着小花的油纸伞,蹬蹬蹬地跑了出去。
潘岳轻轻地笑了笑,展开一卷防水的油布,将它严严实实地罩在屋角的书箱之上。对于这清贫陋室而言,这些书就是最值钱的东西了。
耳听大门吱呀一声打开,金鹿的脚步声又欢快地跑了回来,潘岳一边掖着油布角,一边笑道:“金鹿你听,雨点打在陶碗和木盆里的声音是不是不一样?”
“爹爹,我来帮你接雨!”金鹿兴冲冲地跑到一个依然漏雨的角落,放下手中容器,“爹爹你听,这个声音是不是又不一样?”
“你阿婆和娘呢?”潘岳到现在都没有听见邢夫人和杨容姬的声音,疑惑地转头去看金鹿,才现女儿手中捧着一只碗,正仰头接着房顶上漏下的雨水。
仿佛被黑暗中一缕幽光刺到,潘岳瞳孔微微一缩,立刻走到金鹿面前。他没有看错,此刻金鹿手中捧着的那只碗绝非自己家里的平凡器具,而是一只晶莹剔透、宝光流转的琉璃碗!
“这是哪里来的?”潘岳惊问。
“一个大哥哥送给我的。”金鹿以为潘岳要抢自己的宝贝,噘着嘴把琉璃碗往怀中藏了藏,“爹爹,这个碗好漂亮,我可以用它吃饭吗?”
“什么大哥哥?”潘岳警觉地朝着门外望去,这才现屋檐下不知何时已站着一个人,头都被雨水浇得透了。那人见潘岳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连忙抬起袖子擦了擦脸上滑落的水珠,拱手行了一个子侄辈的见面礼:“山奴见过檀奴叔叔。”
“草民不知齐王殿下光临,有失远迎,还乞恕罪。”潘岳的眼神凝了凝,索性走上几步,作势要跪下行礼。
司马冏哪里敢受潘岳跪拜,慌忙伸手扶住了他,口中急道:“檀奴叔叔如此见外,是要折煞山奴吗?”
潘岳没有理会司马冏,站直了身体走回金鹿身边,弯下腰哄道:“金鹿乖,那个琉璃碗不是我们的,你拿去还给齐王殿下好不好?”
“可是,可是他明明说了送给我的……”金鹿从潘岳身边歪过头偷偷看了一眼司马冏,手指虽然紧紧攥着琉璃碗,却依旧听话地将琉璃碗举到了潘岳面前。
“檀奴叔叔,那确实是我送给金鹿妹妹的,岂有送出去又收回的道理?”司马冏见自己此话一出,小女孩的脸上顿时露出欢喜的笑容来,连忙变戏法一般打开了一个匣子,笑着道,“这组琉璃碗是我出生时武皇帝赐下的,一共六个颜色不同,都送给金鹿妹妹玩吧。”
“这么贵重的东西,草民一家可享用不起。”潘岳不顾金鹿满是委屈的眼神,伸手取过她手中的琉璃碗,却不妨将里面接的小半碗雨水泼了出来,全溅落在屋内所铺的簟席之上。
“叔叔这是何苦呢?”司马冏眼睁睁地看着潘岳将那只琉璃碗放在自己脚下,知道若是往常,他此番必定要对自己下逐客令了,顿时苦笑道,“这么大的雨,叔叔不会是想把我赶出门去吧?”
潘岳看了司马冏一眼,见年轻人的头和衣衫都被雨打湿了,湿漉漉地贴在身上,越显出单薄伶仃的意味,心下一软:“殿下若是不嫌寒舍简陋,就等到雨小了再走吧。”
司马冏等的就是这句话,心中再三感谢了这场及时雨,脱下鞋子走进了室内。见一个接雨的水碗已经快要满了,司马冏眼疾手快地取过一只琉璃碗换了上去,又招呼金鹿学着自己的样子,把那几只琉璃碗都搬了进来。
潘岳看了一眼他们的小把戏,却也懒得再说什么,只找了一块抹布,擦拭着室内被雨水打湿的地方。
“叔叔难道不觉得,你现在的境况就和这些琉璃碗一样吗?”司马冏试探着问了一句,见潘岳只是满怀慈爱地看着金鹿玩耍,便径直说下去,“叔叔有盖世之才,如今却闲居在这风雨不禁的陋室之中,上不能为国效力,下不能为己伸志,岂不就像价值连城的琉璃碗用来接雨水一样,让人扼腕痛惜?我就不信,叔叔真的甘愿无所作为,就此终老于林泉之下?”
“殿下不必多说,看看我写的《闲居赋》就明白了。”潘岳眼神只盯着金鹿,淡淡回答。
“我当然看过,不仅看过多次,我还能背诵下来!”司马冏委屈地涨红了脸,大声道,“‘寿觞举,慈颜和,浮杯乐饮,丝竹骈罗,顿足起舞,抗音高歌,人生安乐,孰知其他。’——可是我不信,不信叔叔你真的‘人生安乐,孰知其他’!我父亲临终时嘱咐你实现他未竟的理想,你不应该忘记,也不可能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