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小说中写,齐月白非常适合红色与金色的。用顾望飞的话来讲,红色是点缀,金色是锁链,当然很相配。
段怀瑾和顾望飞一路竞价,却因为只有他们两个在竞拍,其他人都在看戏,所以场面一点都不有趣,苏瑜困得都开始打哈欠了。
[逃之夭夭:大哥,别举了,我都要看累了,我这里还有一对更好的,要吗?]
看到这条消息,段怀瑾终于将举牌的手停下,这对耳钉被顾望飞拍得。由于价格被炒成天价,而他现有的资金又不够,只能从别处挪用填补。
[怀瑾:有多好?]
[逃之夭夭:放心,一定会很适合苏瑜的。]
[怀瑾:?]
[逃之夭夭:你不会觉得,我们和其他人一样,以为你是要拍下送给齐月白?这么看不起人?]
[怀瑾:我只是想问,你为什么知道我要送给苏瑜?]
[逃之夭夭:这难道不是显而易见吗?]
[怀瑾:……卖给我。]
[逃之夭夭:Ok~]
见段怀瑾关上手机后一直低着头,苏瑜以为他是后悔没有拍下耳钉,想了想还是决定安慰他几句。
谁知他还没开口,段怀瑾就迅速抬起头,脸上看不出丝毫的伤心和后悔,反而看起来有些高兴,“方信他们叫我,一起?”
“好哦。”苏瑜下意识地点头。
“方信今天有家酒吧新开业,叫我们去捧场,虽然管饭,但你讨厌那种地方吗?”
段怀瑾总是知道对苏瑜来说什么最重要,毕竟民以食为天。
苏瑜没去过酒吧,他不喜欢那种太吵的地方,当然也谈不上讨不讨厌。
“我没去过那种地方,是不是很吵啊?”他总是有些刻板印象。
“也分情况,方信开的是清吧,不过今天有个开幕派对,人比较多,如果你讨厌的话,就不去了。”
段怀瑾也不喜欢那种地方,声音太过嘈杂,每次去酒吧聚会时,他都会缩在包厢的角落,看上去与酒吧格格不入。
可他喜欢和好友们一起出去,他们也知道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很照顾他,所以很少去那些嘈杂的地方。
苏瑜到底还是对酒吧这种场所有好奇心的,纠结两秒,还是决定去看看。
一路上,他都如同找到新玩具的猫咪般,显得兴奋不已。
到地方后,那家清吧和苏瑜想象中的不太一样,金碧堂皇,入目皆是金色,有种暴发户的感觉。
这里比起酒吧,更像是洗浴中心,“你确定这是一家清吧,不是什么其他会所?”
段怀瑾无奈地说:“方信就喜欢金闪闪,尤其是他家里,都是金色。”
在苏瑜心中,方信已经彻底变成人傻钱多,还品味很差的笨蛋富二代了。
其实,金闪闪不一定难看,但把所有金色物品都堆砌在一起,那就是适得其反。
方信站在不远处骄傲地挺胸,和其他几人滔滔不绝地介绍自己的酒吧:“我可是请了设计师Mr。Anthony来设计的!看这一处线条的设计是不是极具几何美感?再看那一处的凸起……”
那位建筑师苏瑜也听说过,有座著名的高塔就是他设计的,却没想到会来这里设计一家酒吧,还真是有钱豪横。
可明明那位设计师是以极简风格闻名,到底是怎么设计出这种只有金闪闪的建筑,当乙方可真难。有钱豪横×2。
段怀瑾带苏瑜进入2楼的专属包厢,从2楼可以将1楼一览无余,因为中间隔着玻璃,所以人再多也不会觉得难受。
“喝点什么?”
经理递出酒单,苏瑜看着那本册子有些头疼,他很少喝酒,知道的酒也就那几种,鸡尾酒就更少了,可如果单纯只有vodka那样的烈酒,他也不敢喝,最后凭着自己寥寥无几的知识说:“咸狗吧。”
段怀瑾没看酒单,直接说:“whisky,要你们老板柜子里的第三瓶。”
经理也认识段怀瑾,于是微笑点头,她现在都能想象到自己老板回来后,看到自己宝贵的TheMacallanLalique50YearOld被开时,那惊讶的表情了。
“你的朋友怎么还不上来?”
段怀瑾看一眼手机,冷笑一声说:“那3个笨蛋在楼下看热闹。”
“什么热闹?”三个字就勾起了苏瑜的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