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你口气,似乎和她很熟?”清乔接过簪子,忍不住好奇打探,“自打我入宫以来,还从未没过她呢!她究竟是什麽样的人?”
——居然能够打败风情万种的三妃,坐拥言情界女王身份,这是何等厉害的角色!
“嗯……”陆子筝偏头别嘴,貌似有些伤脑筋,“一个目空一切,总是将‘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挂在嘴边的女人——我就这麽点儿印象了。”
“……我就知道。”
清乔没好气翻个白眼。谅这个作者也不敢拿亦舒开涮,人家的粉丝群多强大啊,一人一口唾沫都得淹死她——当然,亦大人的粉丝是不屑于吐唾沫星子滴。
“既然你今天这麽容光焕发,不如我勉为其难,亲自出面带你参观天水阁吧。”
陆子筝望着河边绾发的少女,忽然来了这麽一句。
“参观什麽?水牢?监狱?人头陈列室或者脑髓储藏库?”
清乔放下梳子,叹气,哀号。
“拜托!大哥您饶了我吧!昨晚我梦里人头与鲜花齐飞,鲜血同萤火共舞,牛头马面坐在我枕边倒了整整3个时辰的苦水,您还想不想让我睡个好觉了?!”
“哦?没想到你居然这麽害怕。”
陆子筝好整以暇操起手,笑眯眯的。
“是呀!害怕!”清乔举高双手做投降状,“非常害怕!完全害怕,各种害怕!”
“——天水阁既然被誉为中原最後一处仙境,并不会只有人头与鲜花。”
重新带上妖异的兰花面具,陆子筝伸手将她拉起。
“这里还有许多别处不可见的珍禽异兽,难道你没有一点感兴趣?”
天水阁,珍奇菀。
“……天哪!活了这麽多年,我从来没见过,长的像拳头一样大的屎壳郎!”
顾清乔立在金丝笼前,瞠目结舌,完全的合不拢嘴,“——真令人恶心!”
啪!陆子筝往她脑门上狠狠弹一下。
“这位没见过世面小姐,你知道你现在面对的巨型金蜣,价值几何吗?”
“……不知道。”清乔暗暗吃痛,擡起手边揉脑袋边嘟哝,“蜣不就是屎壳郎嘛,难道用笼子养就不一样了?”
“你说的对。”陆子筝赞许点头,“不过,这确实是一只非同一般的屎壳郎。”
从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锦囊,他抓出些许黄色粉末撒进笼中。
“这只尊贵的屎壳郎,它只吃金砂。”
察觉到食物进笼,巨型屎壳郎缓缓爬过来,开始慢条斯理吃起粉末。
“它活了整整十年,吃下的金子累计起来,”陆子筝意味深长扫清乔一眼,“恐怕比你那尚书爹领的俸禄加起来还多。”
“……请问!”按捺住心中翻滚,清乔深呼吸一口气,“这位金屎壳郎先生,它拉出来的还是屎吗?”
“我觉得是。”陆子筝淡然一笑,“可是外面的人都说,它拉出来的是金子。”
“你知道,曾经有人出多少钱买它吗?”眯起眼,他脸上的笑容愈发邪恶,也越发灿若桃花,“——万两白银,外加一座城池。呵呵,原来不过是只谁都看不起的低贱生灵,一旦被认定可以産出金子,便成为衆人竞相争夺的对象,你不觉的很好笑吗?”
仿佛为印证主人的话,也仿佛故意炫耀般,巨蜣张开了甲壳上薄薄的侧翼。
——满屋顿时熠熠生辉,金碧辉煌。
“……好,好高档。”
清乔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只屎壳郎它不寻常,不寻常呀!
“吃金砂,拉金粒,这是怎样一种醉生梦死的奢华生活啊!”
“是吗?可惜我觉得它并不快乐。”陆子筝拍拍笼子,“一辈子都关在这金丝笼子里,没有同类,不会有伴侣,更不可能有後代,大概会一直孤独到死吧!”
清乔心头一软,正想伤春悲秋感怀几句,却又被陆子筝拉出门带到了新的地方。
天水阁,御风林。
“天天天马!”
清乔站在观景亭中,远望林中那群高贵美丽的生物,激动的上蹿下跳。
“咦?你知道这种动物?”陆子筝撩开眼皮,懒洋洋看她。
“怎麽会不知道?!这可是传说中才有的动物啊!”难得亲眼见到童话中的生物,清乔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长着翅膀,翺翔在天空,简直是神的化身!我梦寐以求的宠物啊!”
“有这麽夸张?”陆子筝从牙缝里嗤一声,本想说些什麽,却欲言又止。
“子筝!我可以骑它吗?它能带着我飞到天上吗?”
转身抓住对方的衣领,清乔眼中闪动着蜡笔小新必杀技——无人能抗拒的星型光波。
“你确定要骑?”陆子筝垂下长睫,脸上隐隐有促狭的笑。
“……嗯,但是要你带着我骑。”
虽有疑惑,清乔却无论如何舍不得打退堂鼓,只好拉一个垫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