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纪谦黏人却不缠人。
只说了声在回去路上,纪谦知道他晕车,消息就没再发过来了。
迟轲闭上眼,想到回去还得吃饭,一阵头疼。
他口味比较挑,挑得很特殊,以至于前世请保姆阿姨都请不到满意的。
太咸太甜太辣太油都不行,有葱姜蒜韭菜香菜蒜苔这种重口的一律不要,海鲜和肉要新鲜不腥,但不能用重口的调料腌,不吃肥肉不吃动物皮、头尾和内脏,能接受的绿色蔬菜屈指可数,黄瓜和西红柿不吃熟的,不喝甜汤以及放了鸡蛋的咸汤……
挑挑拣拣,能吃的外卖没几家。
平时喜欢的都是高档中餐厅,没外送,也不能天天出去吃,行程加吃饭动辄两小时起步,他没那个闲情雅致;好不容易选中一家又可能踩雷,费时又费力;上一天班快要累死,回家根本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做饭上。
对他来说,吃饭真的是人生无解难事之一。
后来不饿到极限他干脆不吃,没想到胃会养出那么严重的病,明明一开始也没有多疼啊。
迟轲早先是摆烂的,反正都一身病了,不多这一个,大不了病死,该不吃还是不吃。
重生后没了要命的心脏病,他才开始惜命了,尽量定点吃饭。
不过最主要还是身边有个当医生的朋友。
迟轲宁愿多花点时间把身体养好,也不想被纪谦抓着耳朵唠叨上十天半个月。
前几天纪谦比较闲,会在办公室点好餐等他下班过去一起吃,有时候还会专门点好餐准备好食材请厨师现做。
但今天纪谦有饭局,晚餐只能他自己解决了。
由奢入俭难啊。
迟轲叹了口气,打算回家下个不放蔬菜包、只放四分之一调料的方便面凑合一下。
反正把肚子和胃填满就行,也不求什么味觉享受。
不料车停在小区门口,他看到了一辆熟悉的红色超跑。
迟轲颇为意外地走过去:“你怎么来了?晚上不是有饭局?”
“是啊,所以不能陪你一起吃饭了。”纪谦下了车,把一个包装精美的保温袋递给他,“你之前说味道不错的那家中餐,来得刚好,还滚烫呢。”
迟轲挑眉:“你专门跑来一趟就是送餐的?”
“我要不来,某人八成吃泡面。”纪谦看了眼手表,没有多说什么,“好啦我走了,你早点休息嗷。”
他没要关心,也没要拥抱,风风火火地离开,真就是来送顿饭的。
不过迟轲上楼打开保温袋,看到里面有一支开得正艳的玫瑰花,包装精美,缠绕的丝带另一端是一个丝绒小盒子,里面躺着两枚精致的袖扣。
丝带最后扎了个很标准的蝴蝶结,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纪医生的手法。
他拆了包装纸,把茎身刺被剃干净的玫瑰放进花瓶,手指拨弄了一下枝叶,眉梢轻轻扬起。
竟然真在实打实的追人。
还以为只是随口说的什么play呢。
……
纪谦追人的动静很大,大到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但巧妙地没有给迟轲带来任何困扰,不会嚷嚷着要全天下一定知晓。
从这件事就能看出身边人有哪些智商不在线。
Ansel跟他俩一起吃过一顿饭就看出来了,事后在聊天框给迟轲发了二十多句“我操”,质问他为什么不说那个妲己就是纪院长。
而冷云廷天天跟迟轲和纪谦待在一起,一个多月过去才说:“迟助,你离纪谦远一点。”
彼时迟轲正在安排下周的行程,闻言不解道:“为什么?”
冷云廷压低声音:“接下来这个消息我只给你说,你别出去乱说。”
迟轲洗耳恭听。
冷云廷:“纪谦跟他哥纪颂关系不好,你跟他那医院的事纪颂知道了,前段时间我们去喝酒他开玩笑说要把你从我手里挖走——当然,你放心,我不会把你交给别人的。但是他提到你的时候语气不是很好,你自己长点心。”
冷云廷都能听出“语气不好”,想必是很不好了。
迟轲感慨地看着他:“二少。”
冷云廷难得从他嘴里听到这个称呼,惊讶道:“怎么?”
迟轲:“您长大了。”
果然苦难最能磨练人,连续俩月昼夜不分地工作,冷云廷都练出心眼了。
冷云廷:“……”
听起来怪怪的,他略一思忖:“算赞美吗?”
“当然算。”迟轲写完日程表的最后一栏,眼尾忍不住坠下来,心累地抓了一把头发。
怪不得冷云廷长心眼了。
原著中最关键的节点,也就是许乐眠发现自己是替身的情节,马上就要来了。
这是主角双方变化最大、成长最快的一段时间,也是最为波折闹腾的一段时间,占据了全书长达百分之七十的篇幅,所有人都会因为这两位主角忙得团团转。
至于他们“成长”的方向是否为正向,那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