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恋恋不舍地移开手指,声音很低:“可以了,谢谢。”
齐鸣鸥抓着他的手不放:“你不想弹一首歌吗?”
“很难吧。”江鹭时不认为自己有这样的悟性。
“有什麽难的。”齐鸣鸥忽闪着亮晶晶的眼睛,信心满满地露出俏皮的小虎牙,“我帮你。”
他教给江鹭时基本的指法,又让他把手指停在一个地方:“你按照这个节奏弹就可以,我配合你。”
江鹭时听得迷迷糊糊:“真的可以吗?”
齐鸣鸥笑容恣意:“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他示意江鹭时可以开始:“三二一……”
之前学声乐,老师总说江鹭时爱抢拍,这一次,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快是慢,反正算是在齐鸣鸥的指点下把琴弹出了声音。
江鹭时不想拖後腿,哪怕只是一个手指一个琴弦,他也尽量认真地完成,结果没两下就弹得全身是汗。
反观齐鸣鸥,游刃有馀得像在闲庭散步。
江鹭时逐渐听出,齐鸣鸥弹的是他的成名曲《起飞吧,少年》。
弹过几个小节,江鹭时心念一动,有意识地加快速度,齐鸣鸥会意,配合着他把一首澎湃的歌曲变得更为激昂。
江鹭时很喜欢这种感觉,像跳一支双人舞,有竞争有配合。
齐鸣鸥琴技高超,在他的带动下,两人的琴音融在一起不分你我,恍惚间赋予江鹭时真的会弹琴的错觉。
他陶醉其中,更用力地拨动琴弦,也就在这个时候,意外发生,随着“嘣”地一声闷响,琴弦断了。
飞起的琴弦抽在指尖,突如其来的刺痛比不过心痛,江鹭时惨叫一声,完了,他把齐鸣鸥的吉他弄坏了!
齐鸣鸥却在第一时间扔下吉他,抓着江鹭时的手仔细察看:“有没有受伤?”
以前调弦时也弄断过琴弦,手背上好大一个口子,被迫去医院缝针,现在还留着浅浅的疤。
“要疯了要疯了,真的受伤了。”
江鹭时的食指上有一个米粒大的伤口,血珠像红宝石似的冒了出来。
齐鸣鸥难过道:“对不起啊。”
江鹭时觉得好笑。
就这麽个伤口,还不如蚊子咬的严重。
他更心疼齐鸣鸥的吉他:“应该是我说对不起,你的吉他……”
齐鸣鸥纠正道:“现在是你的吉他。”
“什麽意思?”
“滴血认主啊。”齐鸣鸥说,“电影里不都是这麽演的,主角新得了一把宝剑,刺破手指将自己的血液滴在上面,当血液完全渗入宝剑,就代表着宝剑认可了这个主人,从此以後,宝剑会变得异常锋利,也会誓死效忠主人。”
齐鸣鸥说,吉他沾上了江鹭时的血,所以只认江鹭时一个主人:“以後只有你才能弹出好听的声音。”
江鹭时失笑:“给我就废了,我哪儿能弹出什麽好声音。”
他坚持要做出赔偿,被齐鸣鸥一口回绝。
“没什麽,换一根弦就好,很简单,等换好了送给你。”
齐鸣鸥怕他推脱,抢在江鹭时前面说:“我家里还有好几把。”
这一把既不是最贵的,也不是最有纪念意义的。
“最有纪念意义的应该是我的第一把吉他,那时候上高中,每天都会路过一家琴行,我暗暗发誓要买下最中间的那一把吉他。我差不多攒了一年的钱,放学後,我要在店里端盘子刷碗,雇的留学生有800欧,我是没有钱的,我只能把店里的饮料瓶攒起来,另外再去垃圾桶里翻……”
江鹭时对这种剧情再熟悉不过,他以前也在江春芝的小摊上帮忙,想要零花钱必须另外想办法去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