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三十三章往日悲哀
走过多雨的初春,天气开始日渐暖和,直到迎来盛夏。
薄暄之後花了很长时间做复健,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身体比较虚弱,骨头痊愈速度较慢,以及看不见影响他的平衡感,也就直接影响到他走路的练习。
只是也幸好,复健让他的身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锻炼,饮食也多少比刚开始要正常些。
祝之琛去接薄暄出院那天,也把薄暄前年写的那部小说获奖的消息告诉了他。
“这次是官方平台举办和颁发的奖项,原创文学大赏小说类金奖,颁奖典礼的邀请卡已经寄到了,你要去吗?”祝之琛开着车,路况还算比较通畅,他这才稍稍分神跟旁边的薄暄说话。
薄暄正兀自出神,听到祝之琛的话微愣一下,颇有几分意外:“金奖颁给我写的网络小说?”还是架空历史背景那种。
原创文学大赏是国内官方认证监督举办的文学大奖,其中金奖是分量最重的奖项,相当于对作品及作家本人最高的认可和赞誉,之後依次是银奖和铜奖,小说作品类仅有此三个奖项;诗歌丶散文丶剧本和剧小说是同样的评奖方式,因此共计十五个奖项。此外还有鼓励作家创作的新人奖与年度五佳作家赏,所谓五佳,也是从上面的五种文学体裁领域中各选出一位,近三年间有佳作推出的作家。
“怎麽,薄大作家觉得自己没这个水平,还是在质疑评奖人的专业性?”祝之琛倒是对薄暄会获奖一点都不意外,“你出道的时候就已经拿过新人奖了,现在拿到金奖,不正是再次肯定你的才华和能力。”
薄暄摸着手上的戒指,像是想起某些遥远的事,面上浮现几分淡漠,说话的声音如同是深秋的夜风一般冷寂:“你也知道我拿过新人奖了,那年的颁奖典礼上发生了什麽,你应该还记得吧。”
因为是颁奖典礼,所以薄暄在祝之琛的陪同下去参加了。那是他失明後第一次靠着自己的努力,又再获得属于他的荣誉,他想无论如何,都该亲自去领奖。
从疗养院出院後,如非必要他一直很少出门,最初失明的几年他受困于抑郁症,被谢雪玮送去疗养院後也一直没有好好去适应失明的生活,是直到出院才真正开始慢慢接受自己盲人的身份,学习重塑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
因为看不到对周遭环境没有安全感,他走路变得很慢,身体时常处于紧绷的防卫状态,出门对他来说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一开始即便是在家里,他一天也会磕磕碰碰数次,後来才慢慢通过脚步数记清家里家具的位置。第一次尝试独立出门的时候,他仅仅是打算在家附近走一走,即便如此,他还是迷了路。那个时候他手机还没有为盲人服务的导航软件,他也还不会靠光照来源判断方位,最可怕的是,他明明觉得自己走远後是转了个身原路返回,结果最後却发现自己根本是离家越来越远,更不要提那一路上他因为不熟悉路况,盲杖也用的不熟练,他摔倒在地数次,腿上和手掌手臂都磕出了好几处淌血的伤口,最後他实在找不到回家的路,只能打电话给安素敏,让她来找自己。
获得新人奖的时候,他也才堪堪掌握在陌生环境中也能听音辨位的方法。
颁奖典礼之所以没带安素敏去,是因为他不想让人觉得他离不开护工,不想承认自己作为残疾人的弱势。
他渴望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也渴望被人当做寻常人一般平等对待。
可惜的是,他最终还是在颁奖典礼上丢了脸。
上台的时候他没有带盲杖,祝之琛也没有陪他上台,他是自己离开座席走去台下。颁奖典礼开始前他让祝之琛带他走过那段路,记住了大概的步数和位置。
但人在失去视觉後,对方位和距离的判断往往是有偏差的,那年是他失明的第五年,在他失明的前三年,他一直都在疗养院的病房中度过。换而言之,当时不过是他回归社会的第二年,对于失明的生活依旧不甚熟练,到陌生的公开场合次数也屈指可数。
颁奖典礼开始後现场的音效效果对他的听觉感官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他没能像预想的那样走到台下,反而停在了离台下台阶还有段距离的过道上,因为找不准位置而感到无措。
本来站在台阶边等待接应他的礼仪小姐看到後,连忙过去扶住他手臂为他带路。
然而礼仪小姐到底也对他这样的盲人不够熟悉,扶他上台阶的时候并没有告知他台阶的准确宽度,他手里又没有盲杖,最终,在衆目睽睽之下,在一衆官方媒体的摄像机前,他前脚掌踩在台阶边上,紧接着皮鞋鞋底打滑,他失去平衡狼狈地摔倒在地。
祝之琛冲了上来将他扶起,他难堪得几乎想要当场逃离,从小到大,他何曾试过在这种场合下当衆出糗?
没了视力,他竟连自己上台领奖都办不到。
台上的主持人临场反应极好,一边为他打圆场一边过来和祝之琛一起扶他上了台。
颁奖人把奖座放到他手里的时候,还在鼓励他,然而当时他浑身都在细微的发抖,脸上犹如烧着般一片火辣,整个人都被强烈的羞耻感与自卑感淹没,主持人把话筒递到他嘴边的时候他抿着唇静默片刻,只说了一句“感谢评委的认可,之後会继续努力”,便匆匆下台。
颁奖典礼中场休息时,祝之琛说要去抽烟室抽根烟冷静一下,他无法自己一个人坐在席间,于是与祝之琛一同出去。
也许在背後议论他人是大多数人与生俱来的恶习,他们刚走到抽烟室门口,便听到里面的人在议论他。
“哎,刚刚那个新人作家找不到路还摔倒的样子你们看到没,简直跟小丑一样,笑死人了。”
“可不是麽,瞎了不在家里好好待着,非要出来丢人现眼,现在好了,闹了个大笑话。”
“啧,什麽新人作家,那家夥的小说我看了,也就那样,其中一个主角还是个神经病疯子,也不知道哪里吸引读者,点击率那麽高。”
“神经病疯子怕不是在写他自己吧,我听说他在疗养院进进出出好几次,还做过什麽脑灰质检查,那玩意我听说精神病才会做。”